中華民國防蝕工程學會

「 柏林公司優秀學生獎學金」設置及評選辦法

(88.04.23本學會第八屆第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施行)

95.11.23本學會第十二屆第六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施行)

(106.03.20本學會第十七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施行)

(109.08.25本學會第十九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施行)

(113.01.08本學會第二十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正通過施行)

一、柏林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助大學及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敦品勵學,研習腐蝕與防蝕相關專業知識,特撥付獎金予中華民國防蝕工程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並委由本學會設置本獎助學金及訂定本辦法。

二、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   就讀材料、化工或相關系所,曾修習腐蝕及防蝕工程、電化學或化學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優秀之大學或研究所在校全職學生,且前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與操行成績優異者

(二)   曾於或將於當年防蝕工程年會暨論文發表會發表論文者;或曾有傑出腐蝕或防蝕技術之成果發表者

()   當年度已請領本學會相關獎學金者除外。

三、獎勵名額:至多十名,每名發給獎狀及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前述名額以具清寒身份的學生優先(須檢附證明文件)

四、提出申請者經本學會學術委員會優秀學生評選小組依申請人所附之資料選拔,獲獎學生須為本會學生會員(未具本會學生會員資格者,須申請入會取得學生會員資格),且須參加本學會年度會員大會接受頒獎,並確認於當年論文發表會發表論文或研究成果。

五、有意申請者,請於當年630日前將個人簡歷、成績證明、著作或其他發表資料, 寄送至中華民國防蝕工程學會學術委員會收。

六、本學會學術委員會應將決選審查結果,提請理事會議核備後,於當年年會頒獎。

七、本辦法提經本學會理事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清寒身份證明文件包括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具體事實須為清寒者。

本會網址:http://www.anticorr.org.tw